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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合同糾紛普及 網址: http://www.t-yardgarden.com/ 時間:2022/01/07 54:47
很多企業都會有技術顧問。一些企業通過特殊聘用的方式聘用這些技術顧問??赡苓@些技術顧問在其他單位也有自己的工作,在企業工作時間不長。一些公務員也在一家企業擔任技術顧問。
做企業技術顧問違法嗎
技術顧問聘用合同糾紛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的問題,要根據聘用人員的身份性質和建立的合同性質來確定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如果存在勞動關系則屬于勞動爭議,受《勞動合同法》及勞動法法系的調整;不存在勞動關系則屬于雇用合同關系,適用于《合同法》與《民法通則》來調整。
在務實操作中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聘請的顧問屬于退休返聘員工。
如果聘請的顧問已退休,按照《勞動法》規定,退休人員已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不能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務協議》或《聘用協議》,發生的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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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請的顧問屬于國有性質企業或大型企業的內退人員。
如果聘請的顧問已在其他企業內退,則該顧問的勞動關系仍隸屬于原內退企業,聘用單位也只能與其簽訂《勞務協議》或《聘用協議》,發生的糾紛也不屬于勞動爭議。
三、如果聘請的顧問處于離職狀態且未退休或內退。
如果這類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關系,雖然用人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而是以《勞務協議》或《聘用協議》代替,發生的糾紛應屬于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或者國家相關單位的公務員想當企業技術顧問,是否符合要求就看相關要求了。如果單位不允許多個崗位,最好不要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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